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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人事考試局:2014年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報名通知

發(fā)表時間:2014/6/17 11:52:34 來源:互聯(lián)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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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4年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時間是9月20、21日,2014年廣東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17日9:00-7月1日17:00,繳費時間為2014年6月17日9:00-7月1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4年9月8日 9:00-9月12日 17:00。

粵人考〔2014〕37號

關于2014年度企業(yè)法律顧問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企業(yè)法律顧問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8號),現(xiàn)就我省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試題題型

913

9:00-11:30

綜合法律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

客觀題

914

9:00-11:30

企業(yè)管理知識

客觀題

14:00-16:30

企業(yè)法律顧問實務

客觀題

二、考試地點

全省主考區(qū)設在廣州,分考區(qū)設在深圳。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國家經貿委、司法部《關于印發(fā)<企業(yè)法律顧問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及<企業(yè)法律顧問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fā)〔1997〕26號)和原人事部《關于調整企業(yè)法律顧問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2002〕21號)、《關于企業(yè)法律顧問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及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55號)執(zhí)行;報考級別分為“考全科”、“免2科”和“免3科”3個類別。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企業(yè)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2.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yè)大學專科學歷,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企業(yè)法律或經濟工作滿3年。

3.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yè)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企業(yè)法律或經濟工作滿2年。

4.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yè)碩士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企業(yè)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5.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yè)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2年。

6.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yè)碩士學位,工作滿1年。

7.取得非法律類、經濟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企業(yè)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

8.取得法律類、經濟類或相關專業(yè)博士學位。

9.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初級資格,并從事企業(yè)法律或經濟工作滿5年。

(二)符合上述相應報名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考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免2科”或“免3科”):

1.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企業(yè)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擅庠?a class="blue" title="綜合法律" href="http://m.dzhx.com.cn/fl/391/" target="_blank">綜合法律知識和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企業(yè)管理知識和企業(yè)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報考級別為“免2科”)。

2.參加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并受聘擔任經濟師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企業(yè)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和企業(yè)管理知識2個科目,只參加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yè)法律顧問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報考級別為“免2科”)。

3.參加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中級資格,同時通過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評聘為三級(中級)以上律師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企業(yè)法律或經濟工作滿1年。可免試綜合法律知識、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和企業(yè)管理知識3個科目,只參加企業(yè)法律顧問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報考級別為“免3科”)。

按照規(guī)定,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 2014年12月31日 。

(三)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54號)規(guī)定,凡符合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相應規(guī)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四、報考流程

本次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網上報名??忌W上報名地址為:www.cpta.com.cn (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陸界面),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4年6月17日9:00-7月1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粵價〔2001〕237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報名流程如下:

1.用戶注冊和填報信息。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必須填寫本人聯(lián)系電話,以便接收考后交表信息)。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tǒng)填寫報考信息。屬于省直或省屬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yè))、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市屬單位人員請按屬地原則,選擇所屬地市。

2.上傳照片要前后一致??忌谧陨蟼髡掌?,必須預先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報名系統(tǒng)識別。請務必在報名網站下載該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預先處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報名上傳照片與考試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須一致,否則將視為作弊,不予制作發(fā)放證書。

3.報名信息確認??忌顖笮畔?、上傳照片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并下載打印《2014年度企業(yè)法律顧問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考生在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前,務必認真核對個人信息,一旦確認將不能修改。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考試成績公布后,全科成績合格考生需提交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核。

4.我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5.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及時將《報名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成績公布后,全科通過人員將報名表交所屬考試機構進行考后資格審核(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五、考試

(一)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4年9月8日 9:00-9月12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荚嚂r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在參加企業(yè)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其余科目考試時,不得攜帶計算器。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考試規(guī)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六、成績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成績計劃在11月14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公布時間如有改變,以網站公告為準。

七、考后資格審核及程序

本次考試全省均實行考后資格審核??忌诰W上報名前自行對照報考條件,如實填報報考信息。成績全科合格后,按照網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現(xiàn)場提交報考資料。

為提高工作效率,讓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周起,參照上一年的合格標準,全科成績合格人員按照所屬報名點網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報名資料要求,按時提交報考資料。因我省是在按照國家下發(fā)的當年考試合格標準完成的考后資格審核結果基礎上,向國家申請統(tǒng)一下發(fā)空白證書。對逾期交表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申請,將無法獲得資格證書。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預收表信息公布在www.gdkszx.com.cn網站)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有關提交資料的要求公布在網站上。我省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具體聯(lián)系方式見附件3??忌荚嚦煽兒细竦泴徍瞬环蠄罂紬l件的,將無法獲得資格證書。

八、證書領取

省直報名點的考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證書(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各市考生證書發(fā)放事宜由所在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九、有關事項

1.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級別為免2科)或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3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且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2. 考試共4個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3.考生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

4.我省考試用書征訂工作委托廣東省人才交流協(xié)會開展,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陸該協(xié)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聯(lián)系電話:020-37603186、37604090。

十、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培訓及考試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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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從事企業(yè)法律或經濟工作簡歷表一份(見附件2,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

3. 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免冠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5.符合報考全部科目考試條件第9款和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相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6.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相應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7. 申請參加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的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yè)機構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8. 申請參加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的臺灣居民,在報名時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

從事企業(yè)法律或經濟工作簡歷表

姓名:       ,身份證號:               ,從事企業(yè)法律或經濟工作共     年,工作簡歷如下:

起止年月

單位名稱

從事何種專業(yè)工作

 

 

 

 

 

 

 

 

 

 

 

 

 

 

 

考生承諾

本人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考條件、未按規(guī)定要求或逾期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fā)證書的處理。

本人承諾以上工作簡歷真實準確。

           考生簽名:

                

單位審核

該考生填報內容真實準確。

 

 

 

 

(單位蓋章)

經辦人:

                 

 

注: 表格內考生、經辦人應簽名,單位應蓋章,否則不予受理。

附件3

考試管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區(qū)

考試機構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省直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四樓

020-37605711

廣州市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

020--83543605

深圳市

深圳市考試院

深圳市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東2

0755-83776655,

     83777159

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資源鑒定考試院

珠海市香洲區(qū)興華路156號一樓

0756-2288109,2527551,2527552

汕頭市

汕頭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汕頭市金湖路146號金湖大廈3

0754-88329783

韶關市

韶關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韶關市湞江區(qū)湞江中路9號韶關市高技能公共實訓基地管理中心705

0751-8602028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與技能考試管理辦公室

河源市源城區(qū)河源大道北177

0762-3687298

梅州市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號人力資源市場四樓

0753-2128459 

惠州市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號惠州市人社局二樓

0752-2872708

汕尾市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汕尾市城區(qū)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樓西梯101

0660-3393252

東莞市

東莞市人力資源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東莞市南城石竹路2號東莞市商業(yè)學校南城校區(qū)東門

0769-22203889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資源考試

中山市石岐區(qū)民生路38號民生辦公區(qū)二樓15號窗口

0760-88230675

江門市

江門市人事考試院

江門市蓬江區(qū)幸福路20-22

0750-3873700

佛山市

佛山市人事考評管理辦公室

佛山市禪城區(qū)惠景城綠景一路 26號二、三樓

0757-83874123

陽江市

陽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

陽江市二環(huán)路208號六樓

0662-2237722
3165253

湛江市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湛江市赤坎區(qū)南橋南路30號辦公大樓3

0759-3119313

茂名市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茂名市光華南路119號大院3號樓三層

0668-2911930

肇慶市

肇慶市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

肇慶市端州五路18號人才大廈 

0758-2271231

清遠市

清遠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清遠市人民二路18號市政府1號辦公大樓B18

0763-3366674

潮州市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潮州市春榮路玉蘭園綜合樓三樓

0768-2130159

揭陽市

揭陽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

揭陽市區(qū)建陽路中段原社會保障大樓三樓304

0663-8233640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試院

云浮市星巖三路30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09室 

07668838793

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4年廣東企業(yè)法律顧問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廣東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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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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