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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試《卷三》答案官方版

發(fā)表時間:2017/9/22 10:15:27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21.B

A.侵害了丁某的肖像權和身體權

B.侵害了丁某的肖像權和李某的著作權

C.侵害了丁某的身體權和李某的著作權

D.不構成侵權

22.C

A.應承擔違約責任

B.應賠償唐某8萬元損失

C.應賠償唐某9萬元損失

D.應賠償唐某18萬元損失

23.D

A.劉婆婆應對小囡的死亡承擔民事責任

B.肖婆婆應對小囡的死亡承擔民事責任

C.小勇的父母應對小囡的死亡承擔民事責任

D.屬意外事件,不產生相關人員的過錯責任

24.D

A.王某應對張某所受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B.戴某應對張某所受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C.王某和戴某對張某損害共同承擔全部責任

D.王某或戴某不應對張某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25. D

A.甲分公司的負責人在分公司經營范圍內,當然享有以植根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的權利

B.植根公司的債權人在植根公司直接管理的財產不能清償債務時,可主張強制執(zhí)行各分公司的財產

C.甲分公司的債權人在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財產不能清償債務時,可主張強制執(zhí)行植根公司的財產

D.乙分公司的債權人在乙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財產不能清償債務時,不得主張強制執(zhí)行甲分公司直接管理的財產

26.B

A.因已屆期,彭兵已不再是公司的董事長

B.雖已屆期,董事會成員仍須履行董事職務

C.就公司100萬元損失,彭兵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D.對彭兵的行為,公司股東有權提起股東代表訴訟

27. C

A.因實際出資尚未繳納完畢,故文某對乙公司的股權出資存在權利瑕疵

B.如甲公司經營不善,使得文某用來出資的股權在1年后僅值100萬元,則文某應補足差額

C.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繳納其對甲公司的剩余出資,則甲公司有權要求其履行

D.如至2017年5月文某不繳納其對甲公司的剩余出資,則乙公司有權要求其履行

28.C

A.永平公司在申請強制執(zhí)行汪某的股權時,應通知興榮公司的其他股東

B.興榮公司的其他股東自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可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C.如汪某所持股權的50%在價值上即可清償債務,則永平公司不得強制執(zhí)行其全部股權

D.如在股權強制拍賣中由丁某拍定,則丁某取得汪某股權的時間為變更登記辦理完畢時

29. C

A.趙單獨以合伙企業(yè)名義,與甲茶農達成協議,以12萬元的價格收購其茶園的茶葉,該協議為有效約定

B.孫單獨以合伙企業(yè)名義,與乙茶農達成協議,以10萬元的價格收購其茶園的茶葉,該協議為無效約定

C.趙、錢共同以合伙企業(yè)名義,與丙茶葉公司簽訂價值28萬元的明前茶銷售合同,該合同為有效約定

D.趙、錢共同以合伙企業(yè)名義,與丁茶葉公司簽訂價值35萬元的明前茶銷售合同,該合同為無效約定

30. C

A.如李甲在申請企業(yè)設立登記時,明確表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出資,則該企業(yè)是以家庭成員為全體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企業(yè)

B.如李甲一直讓其子李乙負責企業(yè)的事務管理,則應認定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企業(yè)的出資

C.如李甲決定解散企業(yè),則在解散后5年內,李甲對企業(yè)存續(xù)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

D.如李甲死后該企業(yè)由其子李乙與其女李丙共同繼承,則該企業(yè)必須分立為兩家個人獨資企業(yè)

(責任編輯: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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